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161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18〕7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40名在校大学生参加2018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6月28日—7月6日在团县委办公室报名。 2.7月10日由团县委组织已报名大学生,通过公开抽号的形式,从中确定40名大学生参加暑假见习。 3.7月11日—7月13日由团县委制定见习分配方案。 4.7月16日—8月24日见习大学生到各部门开展见习。 二、报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2.思想积极,道德良好,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富有社会责任感。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5.能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6.见习大学生应为千阳籍贯或从千阳县考录的大学生。 7.已参加过往期见习活动的大学生不得报名。 三、实施步骤 1.报名。有见习意向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可登陆千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ianyang.gov.cn/infor.php)公告公示栏下载填写《2018年暑假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由所在院系办公室或校(院、系)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由本人或其亲属持大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018年暑假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并附2寸彩色免冠近照,于2018年6月28日至7月6日在团县委办公室(千阳县事业大楼B座511室)报名,由团县委组织填写《2018年暑假见习大学生汇总表》。 2.人选确定。由团县委组织已报名大学生,于7月10日采用公开抽号的形式,从已报名大学生中确定40名大学生参加暑假见习,并对最终确定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活动实施。由团县委负责制定见习岗位分配方案,与见习大学生签订见习协议书,各见习单位负责见习大学生的日常管理考核,见习结束后由团县委向见习大学生颁发见习证书。 4.经费保障。团县委负责在见习开始前为每位见习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根据考核管理情况在见习期满后依据见习单位鉴定结果及见习成果(见习成果包括:见习总结、调研报告、回乡见闻,三种选其一),发放生活交通补助费用1000元。相关费用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附件:2018年暑假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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