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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可别再劝酒了】宝鸡一男子聚餐饮酒过量身亡 桌上12人赔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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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5 08: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3日晚上,宝鸡一男子与12名同事一起参加周末聚餐,一时高兴喝了大量酒,随后身体出现不适。

返回家的途中,男子突发呼吸心脏骤停,送到120急救也没能挽回生命。

死者家属认为劝酒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将死者12名同事全都告上了法庭。

此事由渭滨区人民法院调解处理。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意外死亡赔偿协议,12名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4万元。

今天就到除夕、春节,走亲访友家庭聚餐气氛热闹少不了喝几杯,但这些你一定得知道↓↓↓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与人共同喝酒出事,四种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强迫性劝酒。

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四、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

聚会莫贪杯、感情深不需要一口闷,饮酒要注意分寸,不能让人过度饮酒,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二三里编辑 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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